"叙曰":叙曰:
"向叙此书":刘向给此书作序,
"言周之先":说周的祖先,
"明教化":明确了教化,
"修法度":修整了法度,
"所以大治":所以天下得到大治;
"及其后":到后来,
"谋诈用":谋划欺诈的作用,
"而仁义之路塞":仁义的道路阻塞了,
"所以大乱":所以出现了大乱;
"其说既美矣":这个说法是很正确的。
"卒以谓此书战国之谋士":到后来说此书是由于战国的谋士,
"度时君之所能行":审度当时的君王能办到的,
"不得不然":不得不这样;
"则可谓惑于流俗":就可以称为被流俗所迷惑,
"而不笃于自信者也":而不执着自己的学说了。
"夫孔、孟之时":孔孟所处的时代,
"去周之初已数百岁":离西周初年已经几百年,
"其旧法已亡":文王武王用过的法令制度已经散失,
"旧俗已熄久矣":原先传承的风俗薪火已经熄灭很久了;
"二子乃独明先王之道":这二人竟特别阐发先王的治国体系,
"以谓不可改者":告诉我们(仁义)是不可变更的,
"岂将强天下之主后世之所不可为哉":哪里是要迫使天子及其后人做不能做的事呢?
"亦将因其所遇之时":也不过是要根据他们遇到的时代特点,
"所遭之变":以及与以前不同的情形,
"而为当世之法":来制定当代的法令制度,
"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":使之不违背先王的旨意罢了。
"二帝、三王之治":二帝三王的统治,
"其变固殊":他们的变化固然很大,
"其法固异":他们的方法自然不一样,
"而其为国家天下之意":但是他们治理天下的愿望,
"本末先后":处理事务的主次、始终、先后关系的方法,
"未尝不同也":不曾有什么不同啊。
"二子之道如是而已":孔孟的学术门径就是这样。
"盖法者":法令,
"所以适变也":是用来适应变化的,
"不必尽同":不一定完全相同;
"道者":王道,
"所以立本也":是用来建立国家的根本的,
"不可不一":不能不保持一致;
"此理之不易者也":这是不可改变的真理。
"故二子者守此":所以孔孟捍卫这个,
"岂好为异论哉":那里是喜欢发表不同的见解呢?
"能勿苟而已矣":只是不肯无原则的附和,取悦他人罢了。
"可谓不惑于流俗而笃于自信者也":可以说是不被一般人的看法迷惑并且确信相信自己判断的人。
"战国之游士则不然":战国的游说之士却不这样。
"不知道之可信":不懂得王道可信,
"而乐于说之易合":却乐于说其易合。
"其设心":其用心,
"注意":措意,
"偷为一切之计而已":苟且为权时之计,不作长久打算。
"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":因而讨论欺诈的好处,而对弊端避讳不谈,
"言战之善而蔽其患":强调战争的好处而不谈论其中的忧患。
"其相率而为之者":一个接一个得听言行事者,
"莫不有利焉":并非没有益处,
"而不胜其害也":但比不上带来的害处;
"有得焉":得到的,
"而不胜其失也":比不上失去的。
"卒至苏秦、商鞅、孙膑、吴起、李斯之徒":像苏秦、商鞅、孙膑、吴起、李斯这样的谋士,
"以亡其身":因此而丧生;
"而诸侯及秦用之者":而诸侯和秦国因为施行了他们的政策,
"亦灭其国":而遭遇灭国之灾。
"其为世之大祸明矣":多么明显,这是世界的一大祸害呀;
"而俗犹莫之寤也":但是俗世仍然没有醒悟过来。
"惟先王之道":只有遵循先王正确的法度,
"因时适变":积极适应时代,
"为法不同":做出改变,
"而考之无疵":虽然法度不同,但是检查不出瑕疵,
"用之无弊":实行起来也没有弊端。
"故古之圣贤":所以古代的圣贤,
"未有以此而易彼也":没有因此而改变自己的想法。
"或曰":有人问:“
"邪说之害正也":战国游士之说会损害正道,
"宜放而绝之":应该弃绝。
"此书之不泯":那么这本书不销毁,
"其可乎":也是可以的吗?”
"对曰":回答说:“
"君子之禁邪说也":德才兼备之人禁绝战国游士之说,
"固将明其说于天下":是通过向天下人解释明白这些理论,
"使当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":使当代世人明白,那些说法是不可行的,
"然后以禁则齐":然后就能禁绝邪说、达到思想划一的目的了;
"使后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为":使后世的人明白战国游士之说是行不通的,
"然后以戒则明":然后就能消戒邪说,达到明世的效果;
"岂必灭其籍哉":哪里需要把书籍毁灭呢?
"放而绝之":放出去但是使它难以实行,
"莫善于是":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。
"是以孟子之书":所以孟子的书中,
"有为神农之言者":有讲到神农的理论,
"有为墨子之言者":有讲到墨子的理论,
"皆着而非之":但都是批判的话语。
"至于此书之作":就这本书而言,
"则上继春秋":上承《春秋》,
"下至秦、汉之起":下达秦汉之间,
"二百四五十年之间":二百四五十年之间,
"载其行事":行事都记载在上面,
"固不可得而废也":万万不可以废除。”
"此书有高诱注者二十一篇":这本书有高诱注者二十一篇,
"或曰三十二篇":或曰三十二篇,
"崇文总目存者八篇":崇文总目存八篇,
"今存者十篇":现在还有十篇。
"刘向所定着《战国策》三十三篇":刘向编定的《战国策》一共三十三篇,
"《崇文总目》称十一篇者阙":崇文总目称有十一篇缺失了。
"臣访之士大夫家":我走访了士大夫家,
"始尽得其书":才全部得到了这部书,
"正其误谬":并且修正了其中的错误,
"而疑其不可考者":对不可考据的文章发起了疑问,
"然后《战国策》三十三篇复完":这样以后《战国策》三十三篇就完整了。
北宋文学家,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
曾巩(1019~1083),北宋文学家。字子固,建昌军南丰(今属江西)人,后居临川(今江西抚州市西)。世称南丰先生,南宋理宗时追谥文定。嘉祐进士,曾经奉召编校史馆书籍,官至中书舍人。曾巩是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,后世将其与欧阳修并称为“欧曾”。他的散文平易舒缓,长于叙事说理,讲究章法结构。其诗风古朴典雅,清新自然,较多使用赋的表现手法,比兴略少,也有一些诗反映社会现实。代表作品有《边将》《唐论》《李白诗集后序》《墨池记》《秋日感事示介甫》等。著有《元丰类稿》。
1. 分段赏析
“叙曰:向叙此书,言周之先,明教化,修法度,所以大治;及其后,谋诈用,而仁义之路塞,所以大乱;其说既美矣。卒以谓此书战国之谋士,度时君之所能行,不得不然;则可谓惑于流俗,而不笃于自信者也。”首段先肯定刘向对《战国策》的序言中,关于周代初期“明教化、修法度”致大治,后期“谋诈用、仁义塞”致大乱的分析“其说既美”,认可其历史观的合理性。但笔锋一转,批评刘向将战国谋士的行为归因于“度时君所能行,不得不然”,认为这是“惑于流俗”,即被世俗观念误导,未能坚守对“先王之道”的自信。此段通过先扬后抑的手法,确立全文批判刘向观点、树立自身立论的基调,体现曾巩作为宋代理学家对“道统”的重视。“夫孔、孟之时,去周之初已数百岁,其旧法已亡,旧俗已熄久矣;二子乃独明先王之道,以谓不可改者,岂将强天下之主以后世之所不可为哉?亦将因其所遇之时,所遭之变,而为当世之法,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。”此段以孔孟为例,反驳刘向的“不得不然”论。曾巩指出,孔孟所处时代距周初已数百年,旧法旧俗俱灭,但二人仍坚持先王之道不可改,并非强迫后世君主行不可为之事,而是“因其时变”制定符合先王本意的当世之法。这里提出“道”(根本原则)不可改、“法”(具体制度)需因时变通的核心论点,强调孔孟的“守道”并非泥古,而是以“道”为根本、顺应时势的灵活实践,为后文批判战国游士埋下伏笔。“二帝、三王之治,其变固殊,其法固异,而其为国家天下之意,本末先后,未尝不同也。二子之道如是而已。盖法者,所以适变也,不必尽同;道者,所以立本也,不可不一;此理之不易者也。故二子者守此,岂好为异论哉?能勿苟而已矣。可谓不惑于流俗而笃于自信者也。”进一步以“二帝三王”(尧舜禹汤文武)为例,阐明“法异道同”的治国理念:历代圣王的具体法度因时势不同而变化,但“为国家天下之意”(治国根本宗旨)始终一致。曾巩由此提炼出“法者适变,道者立本”的理论,强调“道”是不可动摇的根本,“法”是适应变化的手段,二者辩证统一。此段通过梳理历史逻辑,将孔孟之道提升至“理之不易”的哲学高度,并以“不惑于流俗、笃于自信”呼应首段对刘向的批评,强化论点的权威性。“战国之游士则不然。不知道之可信,而乐于说之易合。其设心,注意,偷为一切之计而已。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,言战之善而蔽其患。其相率而为之者,莫不有利焉,而不胜其害也;有得焉,而不胜其失也。卒至苏秦、商鞅、孙膑、吴起、李斯之徒,以亡其身;而诸侯及秦用之者,亦灭其国。其为世之大祸明矣;而俗犹莫之寤也。惟先王之道,因时适变,为法不同,而考之无疵,用之无弊。故古之圣贤,未有以此而易彼也。”此段正面批判战国游士的功利主义倾向。曾巩指出,游士“不知道之可信”,只追求言论投合君主,以“诈术”“战争”为捷径,却避谈其危害,导致“利不胜害、得不胜失”的恶果,并举苏秦、商鞅等人身死国灭为例,论证邪说的危害。通过对比“先王之道”的“因时适变、无弊可循”,凸显游士之道的短视与危害,同时回应首段“惑于流俗”的批评,强化“守道”的必要性。此段以史实为论据,层层递进,逻辑严密,体现宋代史论“以史鉴政”的特点。“或曰:“邪说之害正也,宜放而绝之。此书之不泯,其可乎?”对曰:“君子之禁邪说也,固将明其说于天下,使当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,然后以禁则齐;使后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为,然后以戒则明;岂必灭其籍哉?放而绝之,莫善于是。是以孟子之书,有为神农之言者,有为墨子之言者,皆着而非之。至于此书之作,则上继春秋,下至秦、汉之起,二百四五十年之间,载其行事,固不可得而废也。”此书有高诱注者二十一篇,或曰三十二篇,崇文总目存者八篇,今存者十篇。”针对“邪说当绝”的观点,曾巩提出“明其说而禁之”的主张,认为君子禁邪说应通过辨析其错误使天下人自觉抵制,而非简单焚书。他以孟子书中批判神农、墨子之言为例,说明“辨明邪说”比“毁灭典籍”更有效。同时肯定《战国策》的史料价值,因其记载春秋至秦汉间二百余年史事,不可废弃。此段体现曾巩的学术理性:既坚守儒家道统,又尊重历史文献的客观性,避免因道德批判否定史料价值,展现宋代士大夫“兼容并包”的治学态度。最后附言版本流传情况,为序文的实用功能作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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