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欧阳晔治鄂州":欧阳晔治鄂州。
# 鄂州:古州名,今湖北境内。,治:治理,管理。,欧阳晔:复姓欧阳,名晔。
"民有争舟而相殴致死者":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,
# 致:造成。,民:老百姓。
"狱久不决":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。
# 决:决断。,狱:案件。
"晔自临其狱":欧阳晔亲自到监狱,
# 狱:监。,临:面对。,自:亲自。
"坐囚于庭中":把囚犯带出来,让他们坐在大厅中,
# 坐:使.....坐。
"去其桎梏而饮食之":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,给他们吃食物。
# 去:去除。
"食讫":吃完后,
# 讫:终了,完毕。
"悉劳而还之狱":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。
# 劳:安慰。
"独留一人于庭":只留一个人在庭院中,
# 独:只。
"留者色变而惶顾":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。
# 顾:四周看。,惶:恐惧,惊慌。,色:脸色。
"晔曰":欧阳晔说:“
"杀人者汝也":杀人的是你!”
"囚佯为不知所以":这个人假装不知道原因,
# 所以:......的原因。,佯:假装。
"晔曰":欧阳晔说:“
"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":我观察到饮食的人都使用的右手,
# 箸:筷子。
"而汝独以左":只有你是用左手,
# 独:只。
"今死者伤在右肋":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骨,
"非汝而谁":不是你是谁?”
"囚无以对":这个囚犯无言以对。
明代文学家
冯梦龙(1574~1646),明代文学家。字犹龙、子犹、耳犹,别号绿天馆主人、可一居士、茂苑野史等,长洲(今江苏苏州)人。少为诸生,晚年以贡生历官丹徒县训导、寿宁知县。他与兄冯梦桂、弟冯梦熊并称“吴下三冯”。冯梦龙主要致力于小说、戏曲等通俗文学创作与研究。他倡导言情文学,抨击伪道学,提出“情生万物”的情本主张,编纂“三言”。在戏曲方面,他著有《墨憨斋定本传奇》,其中自撰《双雄记》《万事足》两种,改订汤显祖、李玉、袁于令诸人之作十余种。今人编有《冯梦龙全集》。此外,他在白话小说的收集整理、加工改订上贡献巨大。主要作品有《喻世明言》《警世通言》《醒世恒言》。
1. 主题及内容介绍
这是一篇讲述断案故事的散文。文中刻画了欧阳晔作为官员的聪慧机敏和明察秋毫,更展现了他注重细节、善于运用逻辑推理的办案特点,体现了其高超的断案艺术和治理智慧。
2. 分段赏析
“欧阳晔治鄂州,民有争舟而相殴致死者,狱久不决。”开篇点明案件背景——鄂州百姓因争夺船只发生斗殴,导致一人死亡,但案件长期未能审结。这一描述既交代了案件的复杂性,也暗示了司法困境,为欧阳晔的出场和破案埋下伏笔。“晔自临其狱,坐囚于庭中,去其桎梏而饮食之,食讫,悉劳而还之狱。”欧阳晔亲自审理案件,将囚犯带到庭院,解开刑具让他们进食,并在饭后安抚他们。这一细节体现了他以人为本的审案方式——不急于用刑逼供,而是通过观察囚犯的自然反应寻找线索。这种“攻心为上”的策略,为后续破案奠定基础。“独留一人于庭,留者色变而惶顾。”欧阳晔故意留下其中一人单独审问,此人立刻神色慌张、四处张望。这一反应暴露了他的心虚,说明他很可能就是凶手。欧阳晔通过心理战术,让罪犯在不自觉中露出破绽,展现了其敏锐的观察力和高超的审案技巧。“晔曰:“杀人者汝也!”囚佯为不知所以。晔曰:“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,而汝独以左。今死者伤在右肋,非汝而谁?”囚无以对。”欧阳晔直接指认凶手,并给出科学依据:一,用餐习惯,大多数人用右手持筷,而凶手用左手,说明他可能是左撇子。二,伤口位置:死者伤在右肋,符合左撇子攻击的特征。这一推理环环相扣,既符合逻辑,又基于细致观察,最终让凶手哑口无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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