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维此瑞麦":这株吉祥的麦子,
"十有三茎":有十三根茎。
"伊谁所树":是谁栽种的它,
"中夏以生":在仲夏时节生长。
"丰年之庆":这是丰收年景的喜庆,
"圣治之臻":是圣明治理的完善。
"我作此赞":我创作这篇赞颂,
"播之颂声":传播这颂赞之声。
# 播:原误作潘。
宋代文学家
陈宓(1171~1230),宋代文学家。字师复,号复斋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他以父萌历监泉州南安盐税。嘉定七年,入监进奏院,迁军器监主簿。曾多次向朝廷陈述时弊,请革新政治。陈宓禀性刚毅,持论恳切直率,诗文多涉及时事,文“和缓明白”,诗“雅正和平”,其诗文与朱熹一脉相承。著有《论语注义问答》《读通鉴纲目》《唐史赘疣》等。
1. 分段赏析
“维此瑞麦,十有三茎”,开篇直接点出所咏之物是“瑞麦”,并特意说明它有十三根茎。“瑞”字点出这株麦子的吉祥寓意,“十有三茎”则以具体数字突出其与众不同,像在郑重介绍一件珍贵的宝物,为全诗定下赞美的基调。“伊谁所树,中夏以生”,紧接着以设问的方式,问这瑞麦是谁栽种的,又点明它在仲夏时节生长。“伊谁所树”的疑问并非真要寻求答案,而是带着对这株祥瑞之物的珍视与好奇;“中夏以生”则交代了生长的时节,让瑞麦的形象更具体,仿佛能看到仲夏田野里这株特殊麦子的生机。“丰年之庆,圣治之臻”,这两句由瑞麦联想到更深层的意义。诗人认为,瑞麦的出现是丰年的吉兆,预示着丰收的喜悦;而这样的祥瑞,又源于圣明的治理达到了完美的境界。这里把自然现象与社会太平联系起来,让瑞麦的“瑞”不再只是植物本身,更成了国泰民安的象征,升华了诗歌的主题。“我作此赞,播之颂声”,最后两句表明诗人创作的目的:写下这首赞歌,是为了传播这份喜悦与赞颂。直白地说出自己想让这份对祥瑞、对丰年、对圣治的赞美广为人知的心愿,让整首诗的情感更加饱满,也让那份真挚的喜悦具有了感染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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