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
朱熹(1130~1200),南宋理学家、教育家。字元晦,号晦庵,谥号文,世称朱文公。祖居徽州婺源(今属江西),生于南剑州尤溪(今属福建),定居建阳(今属福建)。绍兴进士,其后历仕高宗、孝宗、光宗、宁宗四朝。朱熹与吕祖谦、张栻齐名,时称“东南三贤”。在哲学上,发展了“二程”(程颢、程颐)关于理气关系的学说,集理学之大成,建立了完整的理气一元论体系,世称“程朱学派”。提出“凡事无不相反以相成”,事物“只是一分为二,节节如此,以至于无穷,皆是一生两尔”。其理学思想在明清两代被提到儒学正宗的地位,成为官方意识形态。“朱子学”曾在韩国、日本颇流行。从事教育五十余年,强调启发式。其诗文很有特色,以平易畅达、说理缜密见长,诗则以吟咏情性、雍容和缓取胜。朱熹博极群书,广注典籍,对经学、史学、文学、乐律以至自然科学有不同程度贡献。著有《四书章句集注》《周易本义》《诗集传》《楚辞集注》等。后人编纂有《晦庵先生朱文公集》和《朱子语类》等。
1.
朱熹撰写的《诗集传》二十卷(后人并为八卷),是宋以后《诗经》的重要注本之一。他杂采《毛诗》《郑笺》及齐、鲁、韩三家之说,而以己意为取舍,旨在探求《诗经》本义。这样,就使他的传打破了《毛诗序》的迷信,在理解上另辟蹊径。同时兼顾训诂与剖析义理,而以剖析义理为主,在阐释诗义上多所发明。这篇序文抓住有关《诗经》研究的几个带全局性问题,阐明了自己的观点。首先谈诗所以产生的原因。他既沿用《毛诗序》的说法,又引《礼记》加以补充,认为感物生情,情思生言,由于充分表达感情的需要,就产生了合于音响节奏的诗。他强调诗者,人心之感物而形于言之馀也,突出客观外物的作用,对《毛诗序》情动于中的观点作了补充。其次谈诗的教化作用。他根据感物形言有邪正是非的观点,把诗的教化分为两方面:一是在上的圣人所感者无不正,故而足以为教,这是上以诗化下的一面;一是常人所感虽杂,但上之人加以选择思所以自反,而因有以劝惩,这是以诗刺上的一面。这些观点,是对《毛诗序》上以风化下,下以风刺上的进一步发挥。他又指出,昔周盛时,诗教大兴;及至衰微,遂废而不讲。但诗教被于万世,在于孔子的删诗。这是强调圣人在发挥《诗》的教化作用中所起的巨大作用。再次谈诗的体制及其流变。朱熹认为,风、雅、颂体制的不同在于它们是不同性质的乐歌:风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;雅、颂是朝廷郊庙乐歌之词。他还沿袭郑玄《诗谱序》正经、变风、变雅的说法,对诗的流变加以具体阐释,并认为诗是正与变两方面的结合,诗之为经正在于这种结合,从而使人事浃于下,天道备于上,而无一理之不具也。这显然不同于《毛诗序》将变风、变雅仅仅归结为王道衰,礼义废,政教失,国异政,家殊俗的产物。特别是强调风诗乃男女相与咏歌,各言其情,变雅为贤人君子,闵时病俗之所为等,发前人所未发,较之《毛诗序》显然更符合《诗》的创作情况。最后谈学诗的基本原则。朱熹明确指出,学诗的途径首先是按照风、雅、颂的不同体制分别求其端、尽其变、大其规、要其止,也就是要从整体上把握诗的基本精神;然后章句以纲之,训诂以纪之,讽咏以昌之,涵濡以体之,即通过章句、训诂、讽咏、涵濡,来探究诗篇的具体含义。最后,察之情性隐微之间,审之言行枢机之始,诗的教化作用就能落实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实践之中。把握诗的基本精神,探究诗篇的具体含义,从而悟出修身及家、平均天下之道,鲜明地体现了宋学的时代精神。以上所谈《诗》所以产生的原因、《诗》的教化作用、《诗》的体制及其演变、学《诗》的基本原则,可以说是朱熹研究《诗经》、撰写《诗集传》的指导思想,其核心固然是强调《诗》的教化作用。朱熹在宋代理学勃兴的背景下研究《诗经》,鉴于他在知行关系上坚持知先行后、行重知轻、知行相须,其中不乏可以拣拾的真理颗粒,故而在《诗经》的研究中往往能别出机杼,断以己意。这篇序文就超越了魏以来墨守《毛诗序》解《诗》的樊篱,明显地体现出对汉儒的诗学观念的修正和突破,从而成为《诗经》研究中的一篇重要文献。这篇序文在写法上也颇具特色。全文采用问答方式,通过四问四答,自然地转移论题,使得论题醒目、条理井然,加之论说透辟、浅显,语言整饬、精炼,成为古代序文的名篇长久流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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